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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

发布时间:2019-12-17 16:50:19

受理部门:农业部、财政部

支持范围: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;马铃薯贮藏窖;果蔬通风库;冷藏库;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。

申请补助数额:中央财政资金对纳入目录的各类设施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,目前比例为30%

申请补助方式:采用“先建后补”

申请申报时间:5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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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介绍:从2012年起,中央财政每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,启动实施“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”。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针对种植业,主要是扶持马铃薯及蔬菜水果等种植类企业所涉及开展的,初加工设施建设时,可申请此项资金扶持。

二、项目扶持实施原则:主要扶持:农产品储藏、保鲜、烘干等初加工设施的建设,重点扶持马铃薯主产区,同时兼顾水果蔬菜等优势产区; 项目实施区域和扶持对象逐步向现代农业示范区、新型经营主体倾斜,推进集中连片建设;通过资金补助、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等措施,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出资,自主建设农产品初加工设施,

三、补助范围:每年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、果蔬冷藏保鲜库和烘干设施等三大类共27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。

四、补助对象: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自主建设的农产品初加工设施 为主;其中,每个专业合作社补助数量不超过5座, 每个农户补助数量不超过2座。

五、补助标准: 按照中央财政资金对纳入目录的各类设施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,最高补助34万元,最低补助1万元。

六、补助方式:采取“先建后补”方式。

七、申请流程:

①领取并按要求填写《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设施建设申请表》,之后依次到乡镇政府、县农业局、县财政局审批盖章,

②按相关建设的技术标准及要求建设,完成之后向农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;验收合格后,公示7天,无异议之后,兑现补贴资金;